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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开的是未上牌照的农用四轮车。本地有熟人请了民工卸砖,卸完后空车返回运输另一趟,临走的时候弟弟并没有叫他们坐自己的农用车,雇工的熟人有小车要送他们回来,他们说天气太热,坐农用车凉快一些,他们自己坐上了弟弟的车,弟弟也没有收他们的钱,但是在途中三轮车发生了侧翻事故,致使一名工人腿部受到较严重的伤,弟弟随即将其送到医院救治,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目前还在治疗中。请问:这个责任该怎么负啊?医疗费用该如何分担?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雇主有责任吗?坐车的工人要负责任吗?医疗费是否应当雇主,工人,我弟弟都要承担才公平合理?谢谢回复!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医疗费用该如何分担?雇主有责任吗?是否应当雇主

劳动纠纷 2019-10-13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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