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有一名员工每个月都要请假,但都不是提前请假,都是当天请假,这个月20日早上打电话给我说要请假两天,我没同意,问她客人怎么办,谁来服务,她说要接奶奶,中午过来一下服务客人,但当天中午也没来,还让客人当天不要来店里了,改其他时间来店里。后来就以客人不来为理由,当天也没来店里。22日早上也没来上班,微信和其他同事说周一来上班,但没有联系我并获得批准。还发微信给客人让她们改时间来店里做身体。鉴于她连续4天没来上班,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联系三天矿工视为退工,我想今天发辞退信给我,以违法规章制度矿工为理由,是否可以,工资结算到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我想今天发辞退信给我,是否可以,工资结算到今天。

劳动纠纷 2019-10-03 10: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商丘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