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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媳妇是2013年结婚的 倒插门 我的户口也迁过来了 写的是女婿 结婚时孩子已经六个月了 是媳妇和她前任的??丈人2015年肺癌走了 媳妇还有个妹妹 2016年结婚的 嫁出去了??我们现在在市里租的房子 我 媳妇 小姨子 她老公 丈母娘 还有我们两家孩子??2017年7月 丈母娘说是买房呢 46万多的房子 首付9万多 我出了3万 因为我只有这么多了 结婚后每个月工资 我都给媳妇了 一年最少给五万 但买房时丈母娘写的是已经的名字 丈母娘一点也没有经济能力 以后35万房贷肯定是要我来还的 我想问问您 要是有一天我和媳妇离婚了 我和房子有关系吗??还有就是如果丈母娘没了 她二女儿 是不是也和房子也关系因为我只有这么多了 我和房子有关系吗??还有就是如果丈母娘没了 是不是也和房子也关系

离婚 2019-11-01 08: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是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建议你在离婚诉讼中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不承认该债务,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性质做出认定,但债权人可另案起诉,如何判决要结合审理时的证据确定,你这样做至少可以争取到很多的时机变通的处理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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