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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给老板卖鞋子,我现在已经辞工半个月了,就是2月份的工资没给发完,扣了几百块,这个事情找她解决这个工资问题她不补,开始招我们进去时业绩做得好不好保底工资2300元一个月,一个月2天假是上全天班补助加班费每天70,大年三十,初一,初二,三天是3倍的工资,可到发工资时只给我发了2280元一个月,欠了我几百块,我问她要回欠我的那几百块钱老板娘不补,然后我们闹到了超市,丛她那里买走十双鞋子,钱从我工资里扣,当时很多人在场,超市的经理也在场,十双鞋子我拍了照片发给超市经理注明了十双鞋子是我买的,也给老板娘发了信息也注明十双鞋子是我买的,如果她决得卖起划不来,可以把工资补给我,鞋子我退给她,十双鞋子我已经买回家了,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咨询一下我给老板卖鞋子,我问她要回欠我的那几百块钱老板娘不补,鞋子我退给她,是否构成犯罪。

损害赔偿 2019-10-21 13: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需要一起协议分割分配两位的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在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的工资收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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