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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店里员工来店里闹事,我该怎么处理,当初她进店我们谈好干不到一年扣1000元工资,现在她干了三个月零19天就要走,我说按当初说的来扣1000,她不原意,来店里闹事,只因当初没有签合同,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店里员工来店里闹事,我该怎么处理,来店里闹事,只因当初没有签合同,现在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26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向劳动相应证据。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造成劳动者受伤的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1、业主没与物业签订物业合同、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合同。
    2、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以上1是不能以没签合同部交物管费的,因为你买房子时就包含了前期合同(开发商和物业签订的)
    你没参加业主大会但是业主大会是你小区3分之2以上的人投票选出的业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物业合同,也就代表了这个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签订了合同,并不要物业一家一家的和业主签订。按你想的物业应该一家一家的签订,你不和物业签订合同就可以不交,这是错误的。
    以上2是可以以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不交物管费的,因为你或者你的小区没和物业产生合同关系,就不存在物管的一说,物管费是建立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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