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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老公离婚,房子是婚后买的,当初买房子的首付是一人一半出的钱,孩子不愿意跟她爸。面临的问题是我说孩子跟我,房子首付的一半你给我,房子我不要了,要么是房子首付的一半我给他,房子给我,他都不愿意。而且房子还升值了呢!本人和老公离婚,房子是婚后买的,要么是房子首付的一半我给他,房子给我,而且房子还升值了呢!

离婚 2019-10-26 1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因此对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可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分割。

  • 1、婚前存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若离婚不需作为婚姻共有财产分割给对方,但你需保存婚前存款银行凭证,建议你就这笔存款与丈夫签一份婚前财产协议。
    2、婚后购买房子,若一方父母一次性出资且产权证登记为自己子女一人名字,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可不作为子女的婚姻共有财产,建议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与自己的孩子签一份赠与协议约定“父母出资购买房子不能作为子女婚姻共有财产”,该协议须办理公证,并保存父母出资的银行转账凭证。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房产证登记子女与其配偶两人名字,则视为小夫妻的婚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一半产权权益,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补偿现金给不要房子的一方(含房子增值利益)。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 抚养孩子既是父母双方的权利,也是父母双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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