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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员工应聘时候说要干2个多月 可是干了一个星期后我说要跟他签合同 他说他不想干了 不和我签合同 这个情况这一个星期的工钱我必须的全部给他吗?可是干了一个星期后我说要跟他签合同 不和我签合同 这个情况这一个星期的工钱我必须的全部给他吗?

劳动纠纷 2019-10-28 2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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