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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居住地居住,有40年了,没有户口房子是买别人的,有相应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现在国家进行拆迁了,我想请问一下,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还是我们要先落户才能办房产证才能得到补偿?有相应的证明没有房产证,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还是我们要先落户才能办房产证才能得到补偿?

拆迁补偿 2019-11-01 0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如果不是同一个人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当出现土地纠纷时,有如下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个人办理房产证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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