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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把房子以赠予给了儿孙子,忘了买房子女子也出钱了,她知道我把房子给了侄儿子,她也要房子,我要怎样才能拿回房子从新分配。我昨天把房子以赠予给了儿孙子,她知道我把房子给了侄儿子,她也要房子,我要怎样才能拿回房子从新分配。

房产纠纷 2019-10-29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 亲属房屋赠与的流程:房屋赠与四步走:
    (1)审核:审查受赠人是否有购房资格;
    (2)公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且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不用公证)
    (3)交税:拿着公证书到地税局开免税证明(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可免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4)换新:交完税(契税3%、印花税
    0.05%)后到国土局换新房本;
    费用:公证费:评估价的2%;工本费:80元、贴花费:5元;
    办理赠与需要什么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身份证及原件复印件;
    (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明,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3)赠予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赠予声明书;
    (4)受赠人是外地户籍,需提供暂住证。
  • 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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