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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探视权可以接小孩去过夜吗?

离婚 2019-11-01 2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探望权双方协商一致书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您好,女方依法享有探视权。关于探视权问题,细分可分完逗留式和探望式,你们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决定 女方有权利在协议中约定“男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如有以上行为,女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 关于孩子抚养权归谁问题,法院是看具体情况的,哪一方的条件更加适合孩子,则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还有不明白之处可电话咨询或来我律所详谈,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给您提供针对性答复,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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