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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老婆已经出走,回来又不承认出轨,我也没证据,现在我想离婚,她不同意,请问我要怎么办

离婚 2019-11-02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道路。民事诉讼中,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都是从立案之日起算的。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只能适用普通程序了,审限为6个月。
    在离婚案件中,只要对方死活不肯离,一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
    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根据你的情况 可以搜集有关你妻子出轨的有关证据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让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定责任,所以过错方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指以下四种情形:   
    (1)重婚。即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指配偶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打骂、禁闭等;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不过饮食、不给于治疗疾病等。遗弃则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抛弃家庭成员的目的,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配偶同居或有能力而拒绝抚养等行为。

  • 1、法律规定男女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如果你认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则可以提出离婚。
    2、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如果对方同意,则你可以通过此方式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则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决离婚。
    3、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则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亦可以要求法庭判令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想他一分钱都无法拿到,这需要他的同意,否则无法达到你要求的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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