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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生,读高中,在5月31号下午我的科任老师对我进行性骚扰,监控视频在警察手上,到现在警察也没给我们答复,那个老师还要学校上课,学校和老师也没有给我任何表示。怎么办?那个老师还要学校上课,学校和老师也没有给我任何表示。怎么办?

教育 2019-11-01 11: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
    被他人骚扰导致离婚在客观上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受保护的婚姻权利,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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