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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预约金十万后发现开发商停工了而且没有预售证,现在想退回预约金开发商一推再推,怎么办?去哪里投诉?买房交了预约金十万后发现开发商停工了而且没有预售证,现在想退回预约金开发商一推再推,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11-03 0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买房人,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开发商确实有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首先可以采取民事协商的办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便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前,消费者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具体包括:  
    1、向消协提供一份书面的投诉材料,附上自己的亲笔签名;  
    2、提供能够支持消费者的投诉理由的相关证据,例如发票、购房合同,或者当时与开发商之间的一些约定,凡是手里能够提供的证据尽可能准备好。  此外,在调解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协还出台了投诉披露制度。即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的经营者,由消协将其披露,明确告知消费者,某一个开发商在某种情况下对消费者进行了侵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某一项权利等。  提示:消费者协会按照目前消法规定的只是调解权,这些部门并没有强制权,国家有强制权的只有仲裁机构和法院。消费者投诉后,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后,如果双方还达不成调解一致的话,按照法律法规可以予以中止,如果消费者涉及诉讼的话,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支持并帮助消费者提供相关的证据,使消费者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房屋主管部门申诉  根据不同的投诉内容和具体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房屋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例如如果是物业方面的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北京市的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当然,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并不是一个管理机构,而是一个为消费者服务的机构,是消费者请的一个管家,如果认为这个管家的服务不好,消费者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集体大会开会表决之后,由业主委员会撤销这家物业公司,换另外一家;北京市建委开办的北京市建设网上设有专门的“便民信箱”,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投诉。;提示: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消法规定的也只是调解权,而没有强制权。所以,消费者对此应做好心理准备,如果调解不成再继续采取其他途径进行投诉。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所购买的房屋还未取得预售证,所以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向您退还定金。
  •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3.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4.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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