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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的一位农民工,但施工时只有三人在场,监理和另一个工人,因为没有安全设施从五米多高的坠落,先在眼睛失明,左腿粉碎性骨折,已手术,现在要认定各工伤才能仲裁!律师讲的。我想咨询一下怎样才能认定工伤,事情发生在20006.4.26武汉。我先做了一个伤残鉴定现在眼睛在鉴定科认定为4级,腿为6级。请问他的赔付标准。用人单位的外省住汉单位!是以外省的还是发生事故的当地呢?请您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劳动纠纷 2018-08-20 1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能评伤残等级。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还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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