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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和继父的房子,妈妈和弟弟都不在了,继父还有,还有一个十岁的小侄,孩子妈离异。小孩的妈妈以小孩的名誉要居住权合理吗?我们还有三姐妹。小孩的父亲活着时在这房子里居住,小孩能继承居住权吗?小孩的妈妈以小孩的名誉要居住权合理吗?小孩的父亲活着时在这房子里居住,小孩能继承居住权吗?

继承 2019-11-04 09: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法律既没有免除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对于子女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应该优先承担的该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的是一种补足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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