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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和我朋友去我那个朋友的健身俱乐部工作,然后上了快五十天的班,因为家里有事,所以导致没上班了,也是因为那个店的店长是我那个朋友的朋友,所以当初没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当初离职的时候和店长说了,上了快一个月了店长和我们说了一个要做完那个新店开业才和我们发工资,中间应该持续了快40多天,店长说我们没干完那个新店开业就辞职了,所以只答应给我们发一半的工资,他们这样子合理吗?所以当初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只答应给我们发一半的工资,他们这样子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11-02 15: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凭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者积极搜集证据,计算出工资数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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