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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的地方买了生育保险,公司怎么说没有产假

保险纠纷 2019-11-02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符合理赔规定的生育妇女可享受(享受条件:单位当月缴费成功后,次月员工就可享受)。  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每例500元);门诊流产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限额支付(500元以内);  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生育报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社保定点医院,刷医保卡,由计算机联网结算方式享受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结算个人承担金额,即可出院,社保报销金额,由医院和社保局定期结算。不再手工报帐。  只有男职工为无工作的配偶报销生育时,采用手工报销,可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均只一半。  须在小孩出生25天内提供如下资料:  
    1、结婚证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有照片和有钢印的那页,钢印最好清晰)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正式发票原件  
    4、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或者居委会出具配偶无工作单位(无业)证明  
    5、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出院小结(需医院加盖章)、门诊病历和产前检查发票(不少于250元,含B超、胎心护检查等)  
    7、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加盖章)  
    9、男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10、妇幼保建卡原件(有名字一页、出诊页、产检页)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 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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