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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2019-11-10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土地法,土地法实施细则、农村提的承包法、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被集体经济组织内转包、转租、互换、作价入股、双方可以依据协议约定自行处理,无需发包人同意。但是,可以到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不影响效力,然而,实际使用人不能以取得经营权二对抗第三人(没登记,另外一个人主张也有土地承包权的,双方平等使用,登记了,另外一人无权主张)。
    但是,土地承包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转包、转让的,须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2/3以上参加、与会人员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 特许经营的形式从许可的性质可分为直接特许
    和分特许(或者称区域特许)。前者是指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是被特许者不得再行许可他人经营特许产品;后者是指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 你好,特许人在授予特许权后,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有权对受许人提出必要的营业标准和要求。其中包括:
      1) 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人有权对受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 有权要求受许人在任何时候查阅、评估会计记录;
      3) 有权要求受许人使用统一的全国性广告,并接受特许人对地方性广告的控制;
      4) 有权要求受许人从统一的供货商取得资源供应;
      5) 有权要求受许人接受特许人的员工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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