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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不缴房地产税,一直不房产证办理,算违反规定吗

房产纠纷 2019-11-10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由一方承担过户的全部税费,应当认为有效。原因有二:
    第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承担过户的全部税费,属于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本应承担义务或债务的自愿承担,法律并不禁止,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第二,双方当事人关于过户税费承担的约定,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对象,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按房屋余值计算税率一般为
    1.2%
  •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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