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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在施工现场住院。工资损失是如何计算的?

劳动纠纷 2019-11-10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工伤住院时可以用社保卡登记的,如果没有社保卡,也不会影响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以上是关于2017工伤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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