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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不肯签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1-18 1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2、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5个月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3、不必担心公司损毁合同,因为如果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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