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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来一辆车辆抵押是中小型发放贷款企业的,签定了债务转让合同书!合理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11-23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行为,出借人转让债权时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要采取书面形式。
    不管是在原借贷合同中直接转移还是订立新的转让协议,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原出借人(债权人)、借出人(债务人)、第三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2)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的内容。
    出借人转移债权的目的是变更债权主体,让第三人与借款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对债的内容,第三人只需认可或不予认可,不能随意改变。出借人如变更内容,必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因为变更的结果将导致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影响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3)出借人转移债权必须与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
    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第三人是否同意,是部分接受还是全部接受,出借人都需与第三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另外,第三人也有一个对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的效力、合法性调查、了解的问题,只有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债权达成一致意见,才能避免第三人在实现债权时发生纠纷。
    (4)出借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
  • 关于借款合同债权转让,解答如下:
    1、债权转让的概念: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2、债权转让过程中主体间的关系及称呼的变化:债权转让之前,主体只有两个,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了一个第三人,这个第三人就是受让人。
    债权转让过程中,这三个主体的称呼就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债权人称呼为“让与人”,第三人称呼为“受让人”,原来的债务人还是“债务人”。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还是“债务人”,“受让人”变成了“债权人”,原来的债权人变成了“无关人”(债权全部转让),如果是转让部分债权,“让与人”和“受让人”共同成为“债权人”
    3、债权受让人是债权转让过程中的一个法律概念,是与债权让与人相对的一组法律概念,受让人与让与人概念是成对出现的,没有让与人就没有受让人。
    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关系相当于卖者和买者的关系。
  • 土地抵押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二、抵押贷款情况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合同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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