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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把5月宝宝至死判处与赔付

医疗纠纷 2019-12-02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其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包括: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生命对于人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任何企图对我们的生命造成威胁的非法行为,都应该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同时,提醒大家就医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否则一旦造成损害,追责讨偿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 非法行医罪如何赔偿,  第一,人身损害赔偿: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造成死亡的赔偿: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受害者或者其家属除了可以主张上述费用外,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起诉法院要求赔偿: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非法行医罪出罚金:如果该“医生”,属于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或者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则构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如果该“医生”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致使死亡,能够证明该死亡结果与非法行医确有因果关系,那么该“医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对受害人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非法行医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
    对于合法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各地的法律适用存在不统一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单位是合法的,非法行医是医疗事故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问题,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进行处理,这样就避免了医疗机构可能的高额赔偿。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合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使该医疗机构成为医疗事故的不适格的主体,其民事赔偿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而应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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