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亲姐姐领养一个男孩,如今十个月了,如何落户口,

继承 2019-11-23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小孩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提出收养小孩申请,小孩上户口的问题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 一、事实上,孩子与女友之父母不是父母子女关系,故孩子无权继承遗产。
    二、女友父母可与孩子真实父母之间对此事言明,以防止出现麻烦。
    三、女友父母可以采取遗嘱将财产归你女友继承的方式排除此风险。
    四、因孩子既非女友父母亲生,且并非他们直接抚养,因此风险较小。
    五、从法律上来讲,这种行为具有规避法律的性质。
    六、综合来看,就你女友父母来说,他们风险不大,但若出现孩子违法,可能会由女友父母承担责任,当然,最终还是要由孩子真实父母承担。但多少会有些麻烦。
    总之,在继承上基本上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