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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和父亲都有四级残疾,农村户口可以申请低保吗?

综合法律 2019-11-20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农村低保具备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三、申请农村低保程序: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申请。对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居民,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人应当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
  • 城乡居民如何申请低保如下:  
    一、城市居民办理步骤: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 农村户口在城镇上班满两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转移户口,不能算是城市户口,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户口无直接关系。劳动者想变更户口,需要到迁入地取得准迁证,凭借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将户籍在迁入地落户。
      各地户籍政策不同,需要先向迁入地的户籍部门进行咨询后再依照流程办理。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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