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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被公司解雇,没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2-01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辞退、开除你)分三种情况,你对照下属于哪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N;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无需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企业没有按时发公司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你先生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公司满足你的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上可知,如果遇到公司不发工资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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