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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老人有四个子女,有一个不赡养,其他子女可以起诉告不赡养的一个吗?如果可以费用谁承担?

离婚 2019-11-24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关于遗弃罪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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