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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成了儿子的名字,不动产证明书是父亲的名字,怎么处理呢

继承 2019-11-21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到公证处立遗嘱。去世以后按照遗嘱内容办理继承公证,这个叫遗嘱继承。
    2.人去世以后,没有立遗嘱,子女、配偶、父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这个叫法定继承。
    3.立遗嘱不需要任何人同意,自己愿意就行。
    4.立遗嘱人去世后,受益人还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是两个概念。
  • 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 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
    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 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他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一个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他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他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他一个人,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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