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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结婚。 没有孩子。 彩礼可以还给我吗?

离婚 2019-12-09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结婚后给的彩礼、聘金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前给的彩礼等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第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第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 对于出轨所为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适用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既然,你已经结婚,就不存在退回彩礼的前提。但女方出轨属于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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