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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个人购买的保险医疗保险是否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保险纠纷 2019-11-24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保分两个账户:个人账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账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账户支付。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账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而那些在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则是报销不了的。
  • 省内产生的医疗费用现在都已经可以直接结算了,如果需要手工报销的话,需要携带医保局告知的相关资料去报销。
    如果是省外的医疗保险费用,还需看你属于哪种省外就医类型,一般有如下几种:
    (1)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备案申请,备案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后续回参保地报销。
    (2)因疾病转诊外地,只要参保地有资质的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即可,看完病后,回参保地报销即可。
    (3)临时身在外地期间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抢救的,看完病后,后续回参保地报销即可。
    (4)自行至参保地以外就医能否使用医保,需视当地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具体报销资料还需要根据您产生费用的类型提供相应资料,各地政策略有差异,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 一般来说,生孩子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只有在参加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又参加了生孩子医疗保险,才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一般来说,生孩子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保险是专门针对城镇企业职工的,那些没有工作但参加居民医保的青年人,由于没生育保险,一旦生育,医疗费就全部自掏腰包。因此,有部分城市出台医疗保险政策,将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减少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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