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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能告诉我如果民工拿不到工资怎么办吗?

劳动纠纷 2019-11-28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找劳动监察大队应该是最快的,当然如果对方不配合,那么还是申请劳动仲裁把。n劳动合同法n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n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n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n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n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n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n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n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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