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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生育险老婆没有。人工流产可以走生育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9-11-26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工流产报销,两部分可报,一部分是填生育手工报销单走医保部分,两种情况:
    1、有生育险,住院时提交社保卡或蓝本,预交住院押金,待出院结算时,属于医保托收的费用,由医保直接托收,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人工流产一般只报销手术的费用;
    2、有生育险,住院时没有提交蓝本或社保卡,需要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后,由公司到社保走手工报销费用,只能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其他门诊的费用不能报销,最多只能报960元。另一部分是持相关证件填生育表
    一、二办理生育津贴支付部分。以下为给付天数。
    1、女职工妊娠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2、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3、16周以上的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 一、申领条件:
    (一)、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从首次收到生育保险费那个月开始至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月止),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

    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

    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


    (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


    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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