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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吃了晚饭。有13个人,10个喝酒,3个不喝酒,在吃完美餐回家的路上,其中一个喝酒的人出了事故。天很黑,他看不到前方新路留下的那堆东西,他直接撞在那堆东西上,当场死亡。最后,他接受了测试,并说他喝醉了。应该如何确定这一责任?我们一起吃了晚饭。有13个人,10个喝酒,3个不喝酒,在吃完美餐回家的路上,其中一个喝酒的人出了事故。天很黑,他看不到前方新路留下的那堆东西,他直接撞在那堆东西上,当场死亡。最后,他接受了测试,并说他

综合法律 2019-12-01 00: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方面来分析,判断酒友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是看酒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 在喝酒过程中是否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以及明知道他人不能喝酒而故意劝酒。劝酒者明知被劝酒者酒后要驾车,就应该预见到会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心存侥幸,对被劝酒者有轻信其能够避免交通肇事的疏忽心态。
    当被劝酒者喝醉时其思维自控能力明显降低,如果再驾车,必然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该后果明显系劝酒者的行为所 导致。因此,其他酒友对被劝者有照顾、注意义务。倘若劝酒者放任被劝酒者独自一人驾车,是为明知其驾车会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却不加阻止,违反了照顾、注意义务,故对肇事者发生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所以,酒友对被劝酒者的死亡承担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是明知被劝酒者喝酒而放任其驾车,不尽照顾义务,致使其发生损害后果。首先,无论其喝酒多少,醉与不醉,不必再追究了,问题是只要其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就行了;其次,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后果,劝酒者是否承担责任,在于明知被劝酒者喝酒过量而放任被劝酒者独自一人驾车,劝酒者由于未尽到照顾、注意义务,从而最终导致该交通事故的发生。
  • 按照我国一般的风俗习惯,同桌饮酒人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必然存在相互敬酒、劝酒的情况。受害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有清醒的认识,也应当清楚过量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但其属于履行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在饮酒过程中不进行自我控制,导致过量饮酒,因此,受害人应当对其过量饮酒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行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要求共饮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大多数是“明知饮酒有害健康,仍劝人饮酒”,“明知过量饮酒有损健康,仍不加劝阻”,“共饮者没有给予醉酒者适当的救护、救助、劝阻、护送”等。
  • 酒驾撞人的处罚标准如下:
      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如果私了,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性质计算有关赔偿金额。
      
    1、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以上重伤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酒后驾车撞死人一起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附随义务”,饮酒人之间有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劝酒人明知被劝的人要驾车,还劝他过度饮酒,被劝者驾车后发生车祸事故,被伤害方是本人的,作为劝酒者,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一起喝酒的人不存在强制性的劝酒行为,且已经尽到了阻止其酒后驾车的义务,另系其本人将他人撞死,所以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其他人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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