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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拒绝和我的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19-12-13 02: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单位应该跟你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大多为为了学校统计就业率使用的,不能代替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入职就应签订劳动合同,无论是否在试用期。
    2、如果你现在还是在试用期,那么可以提前三天解除合同,如果已经转正,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给劳动者约定违约金,除非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这个培训指用人单位支出了一定金钱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是一般的入职培训。
    二、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4、如果你的档案已经提交到公司,你可以要求单位转移人事档案。至于报到证,可以找到新单位后要求另行开具。
  • 无论企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 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劳务派遣有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
    2)接受派遣单位,即用工单位;
    3)被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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