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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是否应该为员工支付个人档案管理费

仲裁 2019-12-16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原单位已经解散,劳动者的档案丢失,致使到了退休年龄无法退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机关,哪里应当有备份或者移交的档案。

    法律链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 您好!档案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约30元,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包括各地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
    不需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主要包括在机关或国企。
    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2016年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胶州档案管理费也取消了,由财政拨款解决档案管理问题。
  • 个人人事档案可以以个人名义存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存放,这些事应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即使你作为职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作为用人单位自然会有的。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 定,劳动合同应该交给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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