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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来套房屋房地产商没按规定時间拿房,最初拿房時间2018年12月31号,没完工同意免物业管理费2年说2019年6月30拿房,可是还未交,我该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 2019-12-09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开发商交房时,购买者应当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收楼意见书》、《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等文件,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楼,开发商需承担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严格的意义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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