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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我被解雇六个月,我能从公司得到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9-12-12 1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被公司辞退问题的解答:例如,被公司辞退又不发工资怎么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发放工资。这种情况单位明显构成拖欠工资。详细内容下面   被公司辞退又不发工资怎么办?   您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但是需要您提供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的,其他如工作服、工作证明、工作邮件等书面凭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注意:   单位以员工违纪为由克扣工资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有合法的规章制度支持,如公司规定可因员工迟到等违纪事由克扣员工工资;并且该规章制度进行过有效的公告或者送达;   
    (2)单位所称的违纪事实真实存在,所谓的存在是指有证据可以证明;   
    (3)当月克扣工资款项不得超过应发工资总额的20%。   满足上述要求,单位才有权克扣工资,此外,属于违法克扣、拖欠工资。
  • 如果公司强行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工作一年9个月被公司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4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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