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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和中介之间关于装修的纠纷导致房东切断了房子的水电供应。如果中间人想起诉,他将如何处理此案?你好,你能告诉我如何处理房东和中介之间的纠纷,因为装修问题导致房东切断了房子的水电供应吗?

综合法律 2019-12-23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在实践中,即使中介机构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委托人也会拒绝支付或要求减少支付报酬,主要是因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过程中出现瑕疵。
    特别是在2010年之后,因房地产市场价格急剧上升,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等文件,对房屋市场实行限贷、限购、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等多项宏观调控措施。
    在因房屋新政因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对于居间报酬问题,中介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往往产生争议。
  • 装修纠纷是指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因为装修违反了有关装修合同、规定而发生的纠纷。一般来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  
    (二)装修施工质量低劣  
    (三)装修后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  
    (四)施工中噪声扰民。  家庭装修纠纷处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依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三)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  
    1、投诉;  
    2、调解部受理;  
    3、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  
    4、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  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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