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栋房子并付了押金。我发现三方合同的中介方没有签字盖章。其中一份合同明确规定三方的签字和盖章将生效。付款合同写得不清楚,也没有出具存款收据(是通过另一个人支付的)。我怀疑我被骗了。

房产纠纷 2019-12-23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需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没有约定就依据法定。
    一、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定金合同除需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须由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
    二、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
    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一)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
    (三)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定金”到底是什么,定金其实是担保方式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当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时,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对方可以不返还该定金。
    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定金不退”。很多消费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往往以为自己支付的是“订金”,但合同中实际约定的为“定金”,二者仅仅一字之差,在消费者想要放弃买卖合同时,却会导致完全不同的“可退”和“不退”的结果。
  •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栋房子并付了押金。我发现三方合同的中介方没有签字盖章。其中一份合同明确规定三方的签字和盖章将生效。付款合同写得不清楚,也没有出具存款收据(是通过另一个人支付的)。我怀疑我被骗了。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