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媳妇是去年9月登记结婚的,房子是婚前09年3月份以我自己的名义购买的,是交首付按揭还贷的方式,当时交钱总共76186,我父母给拿了50000,自己借了25000,余额1186我自己补的。我自己借的25000元,在没登记时我媳妇帮我还了10000元,目前剩余的15000还没还,现在结婚了,如果还钱,应该算共同偿还。现在媳妇要改她的名字,说她也花钱了,我没同意,我想问下,这个房产的归属关系是怎么样的?假设现在我们离婚,这个房产归谁?如果我们在共同生活期间,把剩余的15000元欠款也还了,房产归谁?如何划分呢?如果在日后,这个房子升值了,升值的部分如何划分呢?如果我们做财产公证,如何做呢?

房产纠纷 2018-08-24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结婚登记以后共同清偿贷款的数额,依法应当所有夫妻共同支付,在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是,本着照顾女方的原则,女方可以多分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进行财产公证,需夫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及双方对相关财产归属约定的书面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当然也可以通过律师起草、制作相关财产约定的协议,并依法进行律师见证。按公证,该归谁就归谁
  • 你好,可以签定夫妻财产约定。就可以明确房产的归属。根据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夫妻除有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外,还有约定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襄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