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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通江临时身份证能够补办手机号嘛

离婚 2019-12-26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一般有三种方式:
    众所周知的方式: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然后拿回执单,届时本人凭回执单去派出所领取,时间会比较长,时间短的地方1个多月(像北京),长的可能2-3个月;
    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新疆、北京、上海乌鲁木齐
    --家人到辖区派出所提交资料和办理各项手续—家人帮领证,寄回给你;时间也是比较长,一般时间长的可能2-3个月,这个中间周转比较多就,比较费事;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目前好像只有江西,陕西,湖南三个省有开通,操作比较简单,只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就可以直接在办理身份证的挂失补办,时间也比较短15-20天,费用会稍微高一些。比如江西就开通了外出务工人员身份证受理平台。

  • 1、无论是居民身份证还是临时居民身份证,都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  
    2、《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3、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据此,《管理办法》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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