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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二手房交易,公共维修基金需要支付二手房吗?

房产纠纷 2019-12-26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完毕,可由新老房主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新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申请办理住房维修基金的更名过户手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 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注:一般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上述几种协商方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问题,不过通常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
  •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  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4)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的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5)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要进行评估  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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