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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我卖了一套房子。中介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我给中介写了一张收据,也是微信。大约十天之后,我们要求我们签合同。我们去了那里。因此,买方没有再次签字。从现在起已经半个月了。中介没有打电话给我们告诉我们买方是否能购买它。如果我们现在不卖,押金不能退吗?几天前我卖了一套房子。中介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我给中介写了一张收据,也是微信。大约十天之后,我们要求我们签合同。我们去了那里。因此,买方没有再次签字。从现在起已经半个月了。中介没有打电话给我们告诉我们

房产纠纷 2019-12-27 1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您与中介之间形成居间合同关系,但您交付的定金是为了保证您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想卖方支付的。
    2、如果您不想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您是属于违约一方,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上对“定金罚则”的规定,卖方是不需要向您返还定金的。
    2、关于签合同的人与房屋产权人不是同一人,可能他们之间有委托关系、代理关系等或者是无权处分,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关系证明。
  •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
    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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