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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汽车贷款仍未还清,汽车会被拖走吗?

离婚 2019-12-30 0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银行汽车贷款  说到贷款,相信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的是银行。那么现在银行的汽车贷款是怎么样的呢?据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工商银行对贷款购车者提供三种抵押或质押方式供消费者选择,包括房产抵押、存款质押和车辆抵押。首付需支付车款的20%,最长贷款年限为5年,目前的车贷利率是
    6.93%。其中存款质押不超过存款金额的90%。银行对贷款人的审核手续比较复杂,对贷款人的职业、收入和信用度的要求都较高。一般来说,国家公务员、教师等收入较稳定的职业群体比较容易被批准。  特点:门槛高,审批严格,手续繁琐  适合人群:国家公务员等有稳定收入和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群  汽车金融公司  现在很多汽车品牌都有自己的金融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贷款,消费者选择贷款买车可向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对贷款人的要求并不是很苛刻,贷款申请的审批也比银行要快。据了解,在贷款利率方面,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要比商业银行略高。在程序方面,选择在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的消费者也无需提供担保,与银行贷款相比宽松不少。  特点:审批条件相对宽松,但受品牌的限制,利率略高  适合人群:已选定固定品牌车型的消费者
  •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如果你不同意,协议离婚不成,那么你们只好通过诉讼离婚,关于房产,你们在婚内购买,在你们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包括贷款没还的债务)。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每月按照其月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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