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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离职报告,说要等一个月才可以辞职。随后十一国庆期内还要上下班,休假都不给批,我想问一下我能因而立即辞职么?是否会扣起来月薪。由于人们这里压多月薪水。

综合法律 2020-01-06 15: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如果劳动者不经用人单位同意请假而擅自旷工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能依法辞退劳动者。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一般劳动者交了辞职信以后,一个月之后就可以离职,劳动者辞职到期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如果公司有违反,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完全可以以这种理由提出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但是,你没有在辞职报告中提到这个理由的话,必须按照企业的要求时间离职;最多是提交书面辞职报告30日后,无论企业是否同意你辞职你都可以离开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无论你是否辞职,都可以明确向企业提出为你补缴2011年1月份以前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同时,因为2010年10月8号才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企业给你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你以“企业没有全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把在企业的全部工作时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补一份辞职报告;在报告中要求企业给你以上的相应补偿或是赔偿。如果企业不予采纳。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在仲裁书中同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是举证倒置;也就是你的要求全部由企业举证说明你的要求不对,或是已经都给你缴纳了。不用你举证。只要你说明你在企业哪个部门、什么岗位工作、直接或是主要领导是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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