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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耕种的土地是由村委会根据新增人口分配给我的。那时,我不知道这块土地是别人的。他于2000年从账户中转出。他把土地交给大队分配。我被分配到这块土地上,却不知道。我应该归还土地吗?如果钥匙还给了土地,我有权要求他赔偿我20年的土地管理费用吗?我耕种的土地是由村委会根据新增人口分配给我的。那时,我不知道这块土地是别人的。他于2000年从账户中转出。他把土地交给大队分配。我被分配到这块土地上,却不知道。我应该归还土地吗?如果钥匙还给了土地,我

征地补偿 2020-01-03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其实是分两个层次。第一,征地方补偿村集体;第二,村民自治组织协商补偿款分配方案。对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比如出嫁女、大学生等),或者人不在本村而户口在本村的,是否分发补偿款,是由村集体组织成员集体协商决定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实践中,各地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分配方案,一般是以户口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对户口迁出的、户口未动而人不在本村的、甚至是个别未出生或已死亡的等各种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分配方案。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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