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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去法院支付离婚费用吗?

离婚 2020-01-03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 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原告撤诉的由原告负担。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或是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 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
    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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