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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基本工资4000,业绩考核4000,累计税前8000的薪水,我想问一下依照是多少数量交社保

劳动纠纷 2020-01-05 07: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
     三险一金: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扣数。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相应的税率和速扣数。
  • 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
    一、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第27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 关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但可以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做出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这将导致企业越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损失越大,成本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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