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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乡村的,嫁人后户口簿一直和爸爸妈妈一起,如今爸爸妈妈没了,农田村内能够取回吗?

综合法律 2020-01-05 1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老人过逝,女儿已嫁户口已迁出,不可以回来继承土地权  
    1、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是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农村的林地(山林):
      
    2、土地都是不能继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1、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综上,政府收回农民土地种植猕猴桃的,必须要有政府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许可,实行有偿征收,否则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反映,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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