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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去世了,我有5个孩子。另外四个人放弃了他们的遗产,把房子给了其中一个人。需要公证吗?

继承 2020-01-07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
  • 房屋继承公证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继承法没有此类规定。  规定是父母住房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属于夫妻俩共有财产,两位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死者那一半产权权益,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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